2019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硕士复试细则.doc
2019 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硕士复试细则复试分数线学院学硕单科、总分执行学校线 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上线人数 可用计划数071000 生物学 50 50 80 80 315 1 10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50 50 80 80 315 1 3100200 临床医学 50 50 180 0 300 21 104复试流程一、复试资格审核环节1、时间地点:3 月 20 日(周三)上午 10:00-11:00,凭复试通知书到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医学院 B2-513 会议室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领取 复试流程表(相关个人信息由考生填写),填完后交回;2、携带材料:应届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全部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审查,学院收取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大学成绩单原件。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二、笔试环节1、 笔试时间:3 月 20 日(周三)下午 2:30-4:30 专业课笔试;2、 笔试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具体地点以报到时的公示通知为准)。请考生提早到现场查看教室分配情况。三、面试环节1、面试时间:3 月 21 日(周四)上午 8:30 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医学院B2-335 会议室,考生凭流程表到复试地点交验身份证,查看面试分组情况并到达指定候考区域侯考;2、面试地点:每组派出一名考生代表抽取具体面试地点,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3、考场纪律:面试期间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随意外出;4、考前引导:考生在考务人员引领下陆续到指定的面试地点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 分钟)及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15 分钟)。四、成绩公布环节1、 成绩公示:3 月 21 日(周四)晚上 7:30 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医学院一楼大厅公布复试成绩及录取总成绩,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内,公示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进行体检及双向选择导师复试环节,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结果。)。2、 双向选择:3 月 21 日(周四)至 3 月 23 日(周六),预计可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考生发放“选报导师志愿表”,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后将“选报导师志愿表”交回至医学院 B2-225 办公室(成绩公示未结束前若有出入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3、 体检环节:已确定导师并交回“选报导师志愿表”的考生发放“体检表”和“流程表”到校医院体检(请自备零钞和小一寸彩色相片 2 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 定向就业、少高计划等考生需签订协议书。政审表(学校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后,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按规定时间地点寄回)。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学校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后,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档。定向就业、在职少高计划考生除外)复试评分方案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结合进行,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1.专业课笔试2019 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时间 2 小时,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30%,闭卷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集中进行。2.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约 5 分钟,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绩 10%。考生以抽签方式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3. 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时间约 15 分钟,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60%。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 2019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情况登记表。录取原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2. 严格按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确定研究生录取名额。3. 实施差额复试。4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注: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均采取百分制。5. 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 60 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则不予录取。6.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的权重占录取总成绩的 50%。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7. 复试后已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8. 录取总成绩是按学科(专业或方向)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录取总成绩保留 4 位小数,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9. 申诉电话:学院电话 020-39380270,学院纪委电话 020-39381166,学校招办电话 020-87113401 ,学校纪委电话 020-871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