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初复试自命题F511-民法(分论.doc
欢迎报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祝你考试成功!(第 1 页 共 1 页)1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考试年度:2014 年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F511-1- 民法(分论) 适用专业:030105 民法学友情提醒:请在考点提供的专用答题纸上答题,答在本卷或草稿纸上无效!论述题(4 题,每题 25 分,共 100 分)论述题(4 题,每题 25 分,共 100 分)一、试述债权人的代位权。二、试述相邻权与地役权的区别。三、试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四、试述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