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音乐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docx
12019年中国音乐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要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章程